披薩大概要算是全世界最有名的食物之一。最近我和我的學生們到托斯卡尼去採購,有位很棒的那不勒斯廚師做菜給我們吃。他告訴我,世界上最早的披薩是煎披薩,我把食譜放在75頁。基本上他就是把披薩拿去煎,煎了以後披薩會變得鬆軟無比,上面的料有乳酪、番茄和奧勒岡,然後再稍微用火烤一下---好吃透頂。我真是大感驚艷,但同時也讓我想到做披薩時應該要保持簡單的原則。比方說,大家往往會在披薩上放太多料,結果就是做出來變成蔬菜派。

番茄通常是披薩的基本餡料,而莫札瑞拉乳酪幾乎是不可或缺的。你在義大利各地吃到的美味披薩,上面的料往往很稀疏,披薩皮擀得很薄。光是烤箱裡的溫度和放置披薩的平面,就能讓酵母開始作用,把披薩烤出很棒的小氣泡。今年我到那不勒斯一家披薩店,他們發明了用瑪格利特調酒做成披薩。店裡有塊匾額在牆上,表揚這項成就。說實話,這家餐廳的披薩一點也不好吃,而服務態度又很惡劣,但義大利人會大肆宣揚這麼簡單的一種食物,為它爭得面紅耳赤,喜愛它,就是這點讓義大利成就了世界上最了不起的食物文化之一。在義大利有人告訴我,吃披薩的方式是把它折成一半,像個男子漢般地吃披薩... ...顯然,只有笨蛋才會用刀叉吃披薩。

來吃義大利:傑米奧利佛的美食出走第67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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