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源是我看到超市的愛爾蘭牛 riplappen(荷文),就是肩頸到肋排之間的碎肉---說實話,要搞清楚中文牛肉部位已經很不容易了,因為工作關係,得搞懂英美國家的說法,然後呢,我居住荷蘭,還必須過荷文這關,而每個國家的解剖又有點差異,我還真忙呢XD
OK,言歸正傳,總之我看到這個部位,就拎了兩盒約1公斤多的牛肉回家,原本想做奶油燉肉,阿莫先生應該會開心,經過我三心二意之後決定用紅糟來燉。
材料~
牛腩1.2公斤,我習慣燉整塊肉,燉好後自然會碎成小塊
大蒜4瓣,拍扁去皮
自己做的紅糟15大匙
醬油1.5大匙,視紅糟鹹度調整用量
大火燒熱鍋子,轉中火,加入少許橄欖油把牛肉兩面煎上色,同時丟入大蒜;
分塊煎牛排,煎好就取出放在盤子上;
都煎好以後,把大部分的油舀出來,然後把肉放回去,連盤子裡的肉汁一起倒進鍋裡,加入紅糟和醬油,注入清水1.5公升(註),煮開後轉小火,蓋上鍋蓋續煮至少2.5小時;
這當中要稍微查看,如果鍋底紅糟略為結成鍋巴,就用木鏟刮鬆,水快要燒乾的話,就加入熱開水,煮到你滿意的軟度即可。
成果不凡,牛肉因富含鐵質產生的特殊酸味與紅糟的酒氣甜味真是合拍,我滿意極了。
不過,做紅糟牛腩最搶戲的部分是過程,那個香味呀,把我逼得像熱鍋上的螞蟻,真不知道誰在鍋裡燉!
請對照第一張主圖,立刻可以意會為何上頭那大塊少一半!
我跟阿莫先生說他不一定會喜歡,他聞聞了香味,又撕了一小塊嘗一下,睜大眼說,為何會不喜歡?
可惡,我的一鍋吃三天的計畫頓時破壞了!
註:用塔金鍋的話,先不加水,大約燉煮1.5小時之後,才開始加熱開水,我前前後後加了大約500毫升熱開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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